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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e幣熱潮帶來的稅務風險:從ICO案件看加密資產合規挑戰
Meme幣市場的稅務陷阱:從ICO逃稅案看加密資產的合規挑戰
2024年,比特幣登上世界金融舞臺中央,同時也迎來了meme幣的狂歡年。數據顯示,約75%的meme幣誕生於今年,截至12月初,meme幣交易增幅超過950%,總市值突破1400億美元。這股熱潮不僅爲加密市場注入新活力,還吸引了大量普通投資者進入加密資產領域。
meme幣的火熱讓人聯想到2017年前後的ICO熱潮。當時,ERC-20標準的出現大幅降低了通證發行成本,百倍、千倍項目層出不窮,數十億美元湧入ICO浪潮。而今年,以Pump.fun爲代表的一批發射平台使得通證發行變得更加簡單和公平,掀起了持續至今的meme幣風暴。雖然ICO和meme幣發行在技術和邏輯上存在諸多差異,但投資者和項目方面臨的稅務合規風險可能有相似之處。
在上一輪ICO熱潮中,不少投資者和項目方遇到了稅務問題。如今,隨着meme幣熱潮持續,稅務合規再次成爲加密資產投資者和meme幣發行方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本文將通過回顧Oyster案和Bitqyck案這兩起與ICO相關的逃稅案件,爲加密投資者在meme幣熱潮中提供稅務合規方面的思考。
兩起典型的ICO逃稅案例
Oyster案:售幣收入未申報,創始人被判四年監禁
Oyster Protocol平台由Amir Bruno Elmaani(化名Bruno Block)於2017年9月創立,旨在提供去中心化的數據存儲服務。2017年10月,該平台開始ICO,發行名爲Pearl(PRL)的通證。Oyster Protocol聲稱發行PRL是爲了建立一個雙贏的生態系統,讓網站和用戶都能從數據存儲中獲益,並通過PRL實現價值交換和激勵機制。Bruno Block還公開承諾ICO後不會增加PRL供應量,並將"鎖定"創建PRL的智能合約。
通過ICO,Oyster Protocol初期籌集了約300萬美元,並實現了主網上線,正式啓動數據存儲服務。然而,2018年10月,Bruno Block利用智能合約漏洞,私自鑄造大量新PRL並在市場上拋售,導致PRL價格暴跌,但他個人從中獲得巨額收益。
這一事件引起了監管部門的注意。最終,Bruno Block因逃稅被判處四年監禁,並向稅務部門賠償約550萬美元以填補稅收損失。
Bitqyck案:ICO轉移收入未納稅,兩發起人合計服刑八年
Bitqyck是由Bruce Bise和Samuel Mendez創立的加密貨幣公司。該公司首先推出Bitqy幣,聲稱爲"錯過比特幣的人"提供替代致富方式,並於2016年進行ICO。Bitqyck向投資者承諾每個Bitqy幣附帶1/10股公司普通股,但實際上公司股份始終由創始人持有,從未向投資者分配承諾的股份和利潤。
隨後,Bitqyck又推出BitqyM幣,稱購買該幣可讓投資者參與"比特幣挖礦業務",但實際上並無相關設施。通過這些虛假承諾,Bise和Mendez從13000多名投資者處籌集了2400萬美元,並將大部分資金用於個人開支。
最終,針對稅務問題,Bise和Mendez分別於2021年9月和10月認罪,均以逃稅罪名被判處50個月監禁(合計約八年),並各自承擔160萬美元的連帶責任。
兩案涉及的稅務問題解析
在Oyster和Bitqyck案中,核心問題之一是ICO收入的稅務合規。一些發行方通過欺詐投資者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巨額收入,卻少報收益或不進行納稅申報,引發了稅務合規問題。
美國法律對逃稅的判定
在美國,逃稅是重罪,指故意採取非法手段減少應繳稅款,通常表現爲隱瞞收入、虛報支出、未申報或未按時繳納稅款等行爲。根據美國《聯邦稅法典》第7201條規定,逃稅罪爲聯邦犯罪,個人可能面臨最高5年監禁及25萬美元罰款,單位則可能面臨最高50萬美元罰款。
構成逃稅罪需滿足:(1)欠繳大量稅金;(2)實施積極的逃稅行爲;(3)存在逃稅的主觀故意。對逃稅的調查通常涉及對金融交易、收入來源、資產流動等的追溯和分析。在加密貨幣領域,由於其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徵,逃稅行爲更易發生。
兩案中的涉稅行爲分析
在美國,ICO的各個環節都可能涉及納稅義務,項目方和投資者在不同階段承擔不同的稅務責任。
Oyster案的逃稅行爲
在Oyster案中,Bruno Block利用智能合約漏洞私自鑄造大量PRL並拋售,獲得巨額收益但未履行納稅義務,觸犯了《聯邦稅法典》第7201條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Bruno Block在出售Pearl之前還存在鑄造Pearl的行爲。對於出售通證所得應繳納資本利得稅自不待言,但對鑄造通證行爲是否徵稅尚無定論。一些觀點認爲,鑄造通證類似挖礦過程,是通過計算創造新的數字資產,因此也應當納稅。鑄造所得是否需要納稅,應取決於通證的市場流動性。在通證市場尚未形成流動性時,鑄造的通證價值難以確定,進而無法明確計算所得;但如果市場已具備一定流動性,這些通證就具備了市場價值,鑄造所得應視爲應稅所得。
Bitqyck案的逃稅行爲
Bitqyck案的逃稅行爲涉及對投資者虛假承諾和籌集資金的非法轉移。創始人Bise和Mendez未按預定承諾履行投資回報,而是將大部分資金用於個人開支。這種資金轉移行爲本質上等同於將投資者資金轉化爲個人收入,而未用於項目開發或投資者利益兌現。
根據美國《國內稅收法》規定,無論是合法收入還是非法收入,均被納入應稅收入。美國最高法院在詹姆斯訴美國案(1961)中確認了該規則。美國公民在提交年度納稅申報表時必須將非法收益作爲收入報告。Bise和Mendez未能按要求將從ICO籌集資金中轉移的非法所得作爲收入報告,直接違反了稅法相關規定,最終承擔刑事責任。
對meme幣投資者的提示與建議
隨着meme幣的火爆,許多加密行業人士獲得了巨額回報。然而,正如之前的ICO逃稅案件所示,在這個充滿財富神話的市場中,我們不僅需要關注技術創新和市場機會,更應當重視稅務合規這一關鍵事項。
了解發行meme幣的稅務責任,避免法律風險。雖然發行meme幣不像ICO那樣直接通過籌資獲得收益,但當meme幣升值後,發行者和早期投資者在出售時仍應就相關資本利得納稅。盡管任何人都可以在鏈上匿名發行meme幣,但這並不意味着發行者可以躲避稅務稽查。避免稅法風險的最佳方式是遵守稅法,而非尋求更有效的鏈上匿名手段。
關注meme幣交易過程,確保交易記錄透明。由於meme幣市場投機性強,新項目不斷湧現,投資者的交易可能非常頻繁。加密資產投資者需要保存詳細的交易記錄,建議使用專業的加密資產管理和稅務申報軟件,確保所有買賣、轉帳和獲利都有跡可循,並在稅務申報時得到正確的稅法定性,避免潛在的稅務糾紛。
跟進稅法動態,與專業稅務人士合作。各國針對加密資產的稅法制度尚處於起步階段,會有經常性調整,其中的關鍵改動可能直接影響實際稅收負擔。因此,meme幣的投資者和發行者都應對所在國的稅法動態保持高度關注,必要時尋求專業稅務人士的意見,協助做出最優的稅務決策。
總之,已達1400億美元的meme幣市場具有巨大財富效應,但這些財富也伴隨着新一輪的法律挑戰和合規風險。發行方和投資者都需要充分認識相關稅務風險,在瞬息萬變的市場中保持謹慎和敏銳,減少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