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關於對部分客戶採取限制開倉監管措施的公告

上期所發布公告,2026年2月4日,3組實際控制關係帳戶在相關合約上的帳戶組日內開倉交易量超限,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上述客戶交易行為違反《上海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行為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交易所決定對相關客戶在相應合約上採取限制開倉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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