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的不是一件好事,但在這個市場上,L1 和 L2 不應該向跑道少於六個月的初創公司提供資助。當團隊或產品具有關鍵能力時,策略性投資或收購聘用會更合適。

查看原文
此頁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內容,僅供參考(非陳述或保證),不應被視為 Gate 認可其觀點表述,也不得被視為財務或專業建議。詳見聲明
  • 打賞
  • 留言
  • 轉發
  • 分享
留言
請輸入留言內容
請輸入留言內容
暫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