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意識到一個關於為何期貨交易在伊斯蘭教中是 Haram 的重要原因,說實話這讓我困擾了一段時間。我已經做期貨好幾年了,但在閱讀更多關於伊斯蘭原則的內容後,我再也無法忽視這個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期貨交易涉及大量的不確定性 (gharar 在伊斯蘭術語中)。你基本上同意在未來某個日期以固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某樣東西,但該資產可能甚至還不存在,或者你實際上並不擁有它。這是核心問題。然後還有賭博的成分 (maysir)——你從價格波動中賺錢,卻從未真正持有該資產。這基本上就是賭博,而伊斯蘭明確禁止這樣做。

還有利息(riba)的元素。即使期貨本身不直接涉及利息,但其運作機制常常與之相關。伊斯蘭學者一直對此持一致觀點——伊斯蘭法學院、阿爾-卡拉達維(Sheikh Al-Qaradawi)、烏斯馬尼(Sheikh Usmani)——他們都說這是 Haram,因為涉及 gharar、maysir 和 riba。

我知道很多交易者可能不在意這個,但對我來說很重要。古蘭經非常清楚:“你們不要不義地吞食彼此的財產”,而賭博則是“撒旦的污穢之作”。當你真正思考這點時,就會明白為何期貨交易在伊斯蘭教中是 Haram,不僅僅是一些古老的規則——它是有道理的。

所以我結束了。再也不做期貨,也不在我的頁面上進行賣出交易。回歸現貨交易和實物所有權。感謝這裡的兄弟姐妹們讓我認識到這一點。這很重要。

جزاك الله خيرً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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