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查看了去年三月租金調整的運作方式,看到在租賃法被廢除後,一切都發生了多大的變化,真的很有趣。結果發現,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簽約的時間。



為了更清楚理解,當時有三種不同的情況。較早的合約,也就是在2023年10月之前簽訂的,會根據icl指數進行年度調整。接著是2023年10月至年底期間簽訂的合約,採用半年調整一次的方式。然後就是重大變革:從2023年12月29日起,一切都轉為租客與房東之間的自由契約。

2025年3月的情況則較為特殊。只有在廢除法案後簽訂的較新合約,才在那個月進行調整。舊的合約,依照icl指數調整的,不再有增幅,而中間簽的合約則要等到之後才會更新。

對於每三個月依照CPI調整的合約,2025年1月的指數顯示調整幅度為8.44%。如果你原本付600,000比索,最後支付約650,000比索;而800,000比索的合約,則接近868,000比索。

此外,仍有一些合約繼續以icl指數作為參考,雖然已沒有法律義務。這些合約的漲幅較小,約為6.29%。差異相當明顯:以600,000比索的租金來看,調整後約為637,000比索,比CPI少了兩個多百分點。

有趣的是,三月還結束了一些在2023年3月開始的合約,這些是根據舊法簽訂的三年期合約,年度依照icl指數調整。但在續約時,情況就完全不同了:大多數新合約都簽兩年,並採用季度或四個月調整,與比索通膨率掛鉤。因此,無論是即將到期的合約,還是想要續約的,都必須在這些新規則下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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