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最新的加密貨幣自我保管更新對去中心化金融、錢包和比特幣意味著什麼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交易與市場部門已發布新的員工指導方針,旨在為某些加密貨幣交易工具的運作方式提供更清晰的規範,避免觸發經紀-交易商的註冊要求

SEC為加密界面設置護欄

根據該指導,一些加密交易界面——明確包括去中心化金融((DeFi))前端、錢包擴展和移動應用——如果符合一系列嚴格條件,可能不屬於經紀-交易商框架內

關鍵點在於,這並不是對每個觸及加密的界面都發放的“許可證”。相反,SEC正在概述一條專門的路徑,適用於那些不涉及傳統交易中介的界面結構。

其中一個最重要的要求是用戶必須控制自己的密鑰。換句話說,該界面不能成為托管轉移的點,也不能讓運營者實質上接管用戶啟動和簽署交易的能力

該指導還強調,界面必須純粹是促進性質:它應該從用戶那裡獲取輸入,將這些輸入轉換為鏈上指令,然後允許用戶簽署。它不能進行酌情路由、提供建議或以其他方式引導用戶達成特定投資結果

費用也是另一個重點。SEC的工作人員表示,費用必須是固定的或其他中立的,界面必須提供完整披露。指導還指出,平台需要有適當的合規政策

這些條件旨在區分僅協助用戶執行其控制交易的界面,與更像投資中介的安排——而經紀-交易商規則正是為後者而設。

保羅·阿特金斯(Paul Atkins)下的SEC語調轉變

該員工澄清的範圍也有限。它適用於處理“加密資產證券”的界面,而不包括比特幣((BTC))。這一區分很重要,因為SEC長期以來一直將比特幣視為非證券的數字商品

因此,比特幣的自我托管和點對點((P2P))交易歷來不在本指導所描述的經紀-交易商範圍內。

即使有這些限制,該指導的語調也具有重要意義。在主席保羅·阿特金斯(Paul Atkins)領導下,SEC似乎在強化這樣的觀點:自我托管、非中介的活動屬於經紀-交易商結構之外

這與根斯勒(Gensler)時代形成了顯著的轉變,當時許多執法行動被視為對觸及數字資產的界面進行廣泛監管,即使其底層機制涉及用戶自行簽署交易。

阿特金斯還暗示,可能會有一個“創新豁免”,這或許能為依賴去中心化基礎設施的代幣化證券交易提供更多的寬鬆規範

簡而言之,SEC正在傳達一個信號:它認識到可以利用去中心化工具建立市場准入,而不必重建傳統的經紀-交易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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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圖片來自OpenArt,圖表來自TradingVie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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